各企业:
新修订的《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期印发,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他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加具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其他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公示,连同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注意事项
有效期内高企对于“创小”有直通车资格,申报材料并不繁杂,企业在系统自主填报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特别是2021年认定的高企,今年复核需出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可直接用于申报创小。
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梯度:
①创新型中小企业
②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原则上须递进申报,但若同时具备“①创小+②省专”条件,也可同时申报。
申报网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
相关政策及申报指引:https://kdocs.cn/l/caRyIc2ObcXb”
四、截止日期:
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9月2日
省专精特新企业:2024年10月25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