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修订)》(南府〔2021〕6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南海区内通过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南海区内通过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
(三)南海区内2022年度满足持续开展研发创新要求的有效高企;
(四)成功辅导南海区企业认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本年度南海区高企专项扶持奖励申报按“线上填写申报表和提供佐证材料-提交至镇区审核”的模式进行申报。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填写,无需线下提交纸质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于2023年10月16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15日17:00,企业逾期未首次网上提交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奖励。
五、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协助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申报奖励,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及时在扶持通退回企业的申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推荐至区科技局,并配合区科技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桂城街道经发办:杨先生,0757-86792317;李先生,0757-81812392;
九江镇经发办:曾先生,0757-86589035;
西樵镇经发办:区先生,0757-86863668;
丹灶镇经发办:张小姐,0757-85442085;
狮山镇经发办:刘先生,0757-86681027;孙先生、蔡小姐,0757-86683862;
大沥镇经发办:姜先生,0757-85562023;
里水镇经发办:梁小姐,0757-85662270;
第三方审核单位:梁小姐,0757-86089186;
南海区科技局:钟先生,0757-86315039;
佛山市:扶持通技术支持0757-83282211。
《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2021修订)》(南府〔2021〕63号).pdf.pdf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6日